江苏人才看过来!2023年江苏省科技人才申报条件、材料
2022-11-1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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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江苏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科技人才)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了,欲报从速,想知道具体内容么,小编已经帮大家整理好了,快来和我一起看一下吧。江苏省: 无锡市 常州市 扬州市 徐州市 苏州市 连云港 盐城市 淮安市 宿迁市 镇江市 南通市 泰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代理代办。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科技人才)项目分江苏外专百人计划(以下简称“外专百人计划”,同时作为省“双创计划”子项目)和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以下简称“外专工作室”)两类组织实施。
(一)外专百人计划
支持重点:支持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外国高层次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以及能够引领产业发展、产品升级、市场拓展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优先支持引进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高层次外国专家。
支持方式:项目支持强度不超过50万元/项,实施期3年;项目实行项目经费包干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经费开支范围内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按《江苏省科技政策引导类计划(引进外国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1〕8号)有关规定执行;入选本计划的外国专家享受省“双创计划”入选者相关配套服务。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须为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为外国籍,获博士学位,科研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具有较高科研水平和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能够为我省产业发展、学科;对有突出成绩或我省急需紧缺的人才,可突破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资格条件限制,申报时应附破格申报说明。2019年1月1日以后来江苏工作或2021年1月1日以后签订意向性协议,入选后能在江苏全职工作3年。已入选省“双创计划”和外专百人计划长期项目的人选不得申报。
审核推荐:各设区市最多推荐10项,各部省属单位最多推荐2项。设区市科技局汇总、审核所属项目后报省科技厅,部省属单位可直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结合年度计划财政资金预算,根据项目申报及评审情况确定立项项目。
(二)外专工作室
申报对象:建设周期满3年(2016年度授牌且上一轮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2019年授牌)的外专工作室。
支持方式:根据《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20〕333号),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支持;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进入下一个建设周期;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再纳入管理序列。对特殊领域外国专家或受疫情影响专家未能入境在我省工作的,采用依托单位承诺制,结合市场化认定规则,以委托第三方聘用、实际发放薪酬等方式认定柔性引进外国专家的工作履职情况。
审核推荐:外专工作室考核申报材料由依托单位报至所属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相关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重点审核外专工作室是否有效运行,出具审核推荐意见报省科技厅,部省属单位可直报省科技厅。外专工作室建设期内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推荐,且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受聘外国专家未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或违反法律的行为的;依托单位对保障条件不能落实、建设成效明显未达计划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依托单位已破产或工商注销;空置一年以上的。对于不予推荐的外专工作室,主管部门须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材料。
二、有关要求
1.禁止重复申报和多头申报。同一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
2.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全省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苏科监发〔2019〕336号)和《关于进一步压实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的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苏科监发〔2020〕319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3.坚决破除“四唯”不良倾向。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按照《关于改进科技评价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苏科监发〔2020〕135号)要求,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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